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定于2025年3月19日15时起至2025年3月20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zcpm.jd.com)对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概况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我司持有的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12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49943714.04元,利息合计为46368507.04元(包括利息、罚息、复利等,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为准),本息金额共计196312221.08元。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该户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代垫费用等)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该户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债权明细表。
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4年12月20日 单位:元 |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9943714.04 | 46368507.04 | 抵押、质押、保证 | 抵押物有以下3部分,1、山西省灵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灵石县两渡镇两渡村的铁路发运站及铁路专用线和对应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48126.6平方米作为抵押;2、灵石县通宇天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一是位于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西许村的职工公寓房产8736.60平方米及对应的国有划拨土地6580平方米抵押;二是位于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两渡村的煤焦集运站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955.1平方米作为抵押;3、债务人以其自有的位于石膏山景区内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一是景区内的游客中心房产1074.50平方米及对应土地使用权1636.9平方米抵押;二是景区内卧龙山庄房产7987.24平方米及对应土地使用权6474.23平方米作为抵押;三是景区内在建工程(三星酒店)房产60694平方米及对应土地38409.62平方米作为抵押。质押物是债务人石膏山公司以景区内门票、索道站、停车场、电瓶车收费权作为质押。 | 灵石县通宇天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张建新和李爱萍夫妇、温海清和王爱珍夫妇均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43515478L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伟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8月01日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股东:灵石县通宇天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100万元,占比82%;灵石县石膏山龙吟书院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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