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2027年理赔损余物资处置服务合作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07-10-04A-2025-D-E0775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2027年车险理赔事故车辆损余物资处置服务合作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2027年车险理赔事故车辆损余物资处置服务合作商采购,拟引进1家合作处置服务合作商参与海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对于服务规范、技术实力强、经营单位服务评价合格的服务机构,在协议期限截止之前,若双方无异议,协议服务期可自动顺延1年。
2.6服务地点:海南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预算:无固定金额。预期每月车险理赔损余汽车零配件处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2万元/月。本项目实际任务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对中标人后期任务量不作出任何承诺,所有本项目的投标及服务成本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需相关负责人签字)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7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具有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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