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2月10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昆山源活水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盐城科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 3月4日作出(2025)苏0924破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担任科阳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审慎、严谨、高效地推进科阳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准确调查科阳公司财产价值情况,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
一、科阳公司基本情况
科阳公司设立于2020年6月18,登记机关现为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赵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4MA21R3RP3F,住射阳经济开发区福建路东侧北三环南侧,注册资本2000万。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评估的工作内容
1、全面评估科阳公司的财产价值(包括科阳公司的机器设备、附属设施、办公用品等资产),出具评估报告;(为便于报价,关于具体资产申报人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
2、对涉及抵押资产的价值作专项说明并披露,配合管理人对有特定财产担保等债权的金额进行确认。
3、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财产盘点工作;参加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情况进行说明;接受债权人的咨询、配合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接受管理人或法院对评估事项咨询或根据要求出具补充意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在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注册可查询;
2、申报机构与科阳公司没有利害关系;
3、评估机构需在合同限定的期限内出具经管理人确认的相应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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