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现就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上海辆鹰分公司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报价人须具备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及相关汽车配件销售等资质且无经营不良、违法违纪等信息记录; 3.4 近2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违约,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 谈判单位不在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必须具有连续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由报名企业直接参与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报价人须具备该类汽车的检修资质及相关配件销售等资质且无经营不良、违法违纪等信息记录,报价人维修地点在上海市范围内,为保证检修相应时效性,报价人单位需在上海地区或上海地区设置相关营业部;; 3.9 质量要求 (1)零配件:各零配件需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要求,不得使用次品、缺陷品等。各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商、生产地、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日期、质保期限等。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识或者证书。 (2)所有维护和维修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行驶的要求。 (3)质量保证条款和责任追究条款:质量按照采购单位及相关产业质量认证规定。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且承担采购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
注:
文章推荐: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上海辆鹰分公司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益娄电气化改造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门窗、卫浴、瓷砖、吊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