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工)字[2025]3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以下简称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地块 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m2) | 建筑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出让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上虞区曹娥街道[2021]G1号 | 曹娥街道丽樟村 | 7316 | ≥1.5 | ≥243 | ≥34.5 | ≥4.2 | ≥5470 | 549 | 275 |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能耗标准要求:符合上虞经济开发区区域能评要求,且单位能耗增加值≥4.2(万元/吨标煤)。
(三)环境标准要求: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正式投入生产前取得总量平衡(调剂)意见或竞拍获得排污权,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4.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最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5.其他事项:(1)单位排放增加值≥5470(万元/吨);(2)参照上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四)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自合同约定的交地截止日起计算。
(五)竞价原则: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在不低于起始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具体详见《出让须知》。
(六)缴款时间: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地价款(以资金实际到账日计)。
(七)交地时间:出让地价款缴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八)动工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九)建设期限:自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十)其他: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条件书》的有关情况。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并可向地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咨询,全面了解地块现状和竞买规则。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申请按照“先项目确认,再申请竞买”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上虞区经信局出具《项目准入资格申请确认书》后,方可申请参竞买。
(三)资格要求:地块拟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四)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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