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国产轻型汽车配件 |
项目概括 | 详情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3.3供应商书面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承诺并加盖公章)*3.4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若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供应商状态和本项目产品状态在能源一号网及云梦泽平台中必须为正常。(需提供截图)。若不是网内供应商(或为中石油网内供应商但产品未办理准入),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及时办理中石油相关准入。*3.5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交叉持股、管理关系、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报名参加同一项目谈判。(承诺并加盖公章)*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处罚、通报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否决其谈判申请文件。(承诺并加盖公章)*3.8近2年内与井下作业公司签订合同后无不可抗拒因素拒不履行的供应商,取消其谈判资格。(承诺并加盖公章)*3.9明确合同文本进行响应,并签字盖章。(如没有技术要求,则不提供;如有异议,需在谈判前书面来函报招标机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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