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壬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汕尾市城区绿曜能源有限公司 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房屋安全评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房屋安全评估
采购项目编号:RS2025-QCC01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房屋安全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汕尾市城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一期项目(一标段)房屋安全评估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10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天内(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与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可使用总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资质、人员资质等信息,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6)信用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供应商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CMA资质;同时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登记名单内(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保利海德公馆三期9栋A座504。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登记和获取磋商文件)。
4.需提供资料:供应商提供的登记材料须写明项目名称及编码、公司名称及地址、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含手机)、登记日期等信息,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
5.售价:人民币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保利海德公馆三期9栋A座504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
六.本项目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