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温州市震旦汽配市场(龙方路99号)商铺、仓库实施提前招租。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空置商铺(仓库)大小、经营类别及年租金等信息见下表:
商铺号 | 商铺面积(单位:㎡) | 经营范围 | 年租金(单位:元) |
1-4 | 46.20 | 见说明 | 53222.40 |
1-6 | 46.20 | 见说明 | 53222.40 |
5-2 | 49.07 | 见说明 | 56528.64 |
8-3 | 61.60 | 见说明 | 70963.20 |
8-14 | 65.80 | 见说明 | 75801.60 |
仓库号 | 面积(单位:㎡) | 经营范围 | 年租金(单位:元) |
5-2-1、2、3A | 174.37 | 仓库使用 | 52311.00 |
8-2-1B-2 | 67.00 | 仓库使用 | 24120.00 |
8-3-6 | 90.00 | 仓库使用 | 27000.00 |
8-4-29 | 30.00 | 仓库使用 | 9000.00 |
2、承租期限:
①、1-4、1-6、5-2、8-3、8-14号商铺2023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②、5-2-1、2、3A、8-2-1B-2、8-3-6、8-4-29号仓库2023年1月1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3、招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4、经营范围:商铺用途为汽车配件、车上用品、轮胎、润滑油汽修汽保等设备;仓库用途不得用于居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若标的商铺(仓库)报名数只有1人的,我公司有权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
②、若标的商铺、仓库(即同一摊位)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③、若标的商铺、仓库在规定公告期内无人报名的,在招租条件不调整的情况下,符合招商条件的报名者须在市场办公室登记确认后,凭银行缴款单送达市场办公室最先者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本招商信息有效期为3个月,即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止)。
6、保证金:商铺意向承租户须预交不计息保证金20000元整;仓库意向承租户须预交不计息保证金5000元整。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经营保证金;如承租人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由市场方直接收取。审核或竞标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7、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16时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8、合同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0577-88518455。
报名地点:温州市震旦汽配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温州市汽配市场9幢3楼304室)
报名电话:0577 - 88619980 联系人:曾女士
温州市震旦汽配市场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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