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轻纺(挂)G20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天津开发区中区(原轻纺经济区),其四至为东至纺七路、南至轻四街、西至立维科公司、北至规划用地。该地块现状已达到场清地平。
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供电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347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7-2.0,建筑密度≥30%,建筑系数≥35%,绿地率≤20%,建筑面积26945平方米,准入产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投资强度≥4648.68万元/公顷。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40万元。
其他要求: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4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6:00,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29日,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8日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66286474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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