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天津天食物美商业有限公司35%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TJ10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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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2-27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3-24 |
所在地区 | 市辖区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小石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袁颖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天食物美商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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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3MA06E2XUXT | |||
经营范围 |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化妆品、花卉、五金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家具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文具用品、珠宝首饰、钟表、橡胶制品、通讯器材、食用农产品、卷烟零售;图书(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音像制品(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零售;医疗器械销售(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食品销售(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餐饮服务(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技术服务、咨询(中介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物业管理;展览展示;仓储服务(剧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租赁业;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报关服务(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可经营);装卸搬倒;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餐饮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从事广告业务;验光配镜服务(医疗性验光除外);洗车服务;打字、复印服务(需审批的项目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组织体育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摄影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办公服务;理发美发服务(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生、消防等符合规定后方可经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物美好未来商业有限公司 | 65 | |||
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 35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682.7 | -1070.52 | -1070.5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030.67 | 9095.15 | -3064.48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财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8138.61 | -355.88 | -355.8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206.21 | 8626.58 | -3420.37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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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328562058D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00010310120XF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天津食品集团关于同意商贸公司将所持天食物美商业公司35%股权挂牌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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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标的现状及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相关义务。 2.项目挂牌期满,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需按照天津产权《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则确定最终受让方。若本项目竞价,各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竞价保证金高于交易价款的部分,按照天津产权规定返还,如最终成交金额高于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需在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其余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3.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5.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方各承担各自的费用。 7.标的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期间产生的风险及损益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继。 8.本项目自交割日起2个月内,标的企业及其任何相关企业、门店、品牌、产品、服务等均不得使用天食字样、天津食品集团相关的品牌标识等知识产权,并承诺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17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实缴注册资本1050万元,标的企业另一股东北京美好未来商业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金3250万元,持股比例65%,实缴注册资本1950万元。受让方应知晓上述注册资本金缴纳情况,并承诺不会要求转让方补缴注册资本金(即700万元),对转让方未实缴注册资本相关的任何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若转让方因此而承担了任何责任,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否 | 交纳金额(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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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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