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久立遮阳帘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物资编码:C0042016 物料名称:遮阳帘(右)型号规格:JL-Z(R) 品牌:上海久立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数量:10套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上海久立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遮阳帘产品的生产厂商。其生产的遮阳帘总成在上海地铁7、9、11、17号线等多条线路上广泛应用,本次清单内的产品为7号线遮阳帘日常维修用备件,考虑到产品的整体结构设计和安装尺寸接口等要求,所需的维修备件需与原设备相匹配,不同品牌无法替换维修,必须与原设备一致才能保障设备可靠性,因此申请从该供应商处采购。故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鉴于加快采购进程,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久立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地点:上海市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受理电话:021-63189188*633931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63189188*605988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63189188*6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