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Z-20240327
二、项目名称: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 包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舒城县大联汽车配件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舒城县城关镇伏虎村
成交金额:工时定额费率: 88% ;材料综合管理费率: 12% 。
2 包成交信息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本次本包别作废标处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类车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期内,如有新购或报废车辆,根据实有车辆增减。 服务要求:成交人必须保质、保量、高效的完成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采购人正常公务使用。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21 年第 18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如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启青、吴远慧、李武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 - 振兴 M 大厦 A 座 19 楼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 0564-3383801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六安市舒城县纬二路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西侧约 50 米
联系方式: 1785501999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 - 振兴 M 大厦 A 座 19 楼
联系方式: 0564-33838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工
电 话: 0564-3383801
2024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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