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使用情况: | |||||
项目编码 | 2022-CY/04-0053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西十里67号地块623.38平方米房屋出租 | ||
区域编码 | 朝阳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将台地区 | ||
拟出让方式 | 租赁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1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房屋基本信息: |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西十里67号 | 房产证号 |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23.38 | 目前用途 | 餐饮 | ||
附属设施 | 无 | 使用年限(年) | - | ||
已用期限 | - | - | - | ||
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
是否评估会员 | 会员编码 | - | |||
会员名称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账面价值(元) | - | 评估值(元) | - | ||
出让方决策审批依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将台乡人民政府 | 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挂牌及公告: | |||||
是否挂牌 | 挂牌 | 挂牌日期 | 2022-09-09 | ||
挂牌金额(元) | 689427.11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bjraee.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工作日 | 截止日期 | 2022-09-23 |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工作日周期 | 5 | ||
延牌周期次数 | - | - | -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 | ||
交易条件: | |||||
出让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安家楼村西十里67号地块623.38平方米房屋出租 | 公告价格(元) | 689427.11 | ||
款项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首年不低于3.03元/日•平方米;租金半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2.押金为首年的三个月租金,提前支付。 3.无免租期。 4. 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成交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7.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9. 受让方需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 10. 受让方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11.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受让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5 | ||
交纳方式 | 汇款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
其他 | - | - | - | ||
项目责任人: | |||||
项目责任人编码 | BJNJS01016 | 项目责任人 | 张金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受让方须为自然人;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不良记录。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该标的出租用途为餐饮。 2、 该项目四至为东至:东至亮马水晶大厦,西至西十里居民胡同,北至西十里居民房,南至京元汽车配件公司。 3、 该项目所占土地为交通规划用地。 4、 租赁期间,该标的存在因土地规划用途和棚改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受让方需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客观研判,审慎决策,租赁期内合理控制资金投入,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不得因土地规划用途不符和棚改为事由产生纠纷向出让方提出该项目的投资补偿。 5、 该房屋目前为在租状态,如成功受让或面临腾退等待期。 6、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 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 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在朝阳区将台乡。 9、 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成交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 |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 |||||
经纪会员编码 | - | 经纪会员 | - | ||
经办人 | - | 电话 | -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交易中心联系人 | 张金月 | 联系电话 | 15810205566 | ||
传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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