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工业用地(工业“标准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3-0302a地块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南区北侧 | 4.5924 | 工业用地 | ≥2.0 | ≥40% | ≤20% | 50 | 827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1660 |
备注 | 1、该宗工业用地地块行业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标准地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485万元/亩,亩均税收≥39.8万元/亩,亩均增加值≥300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25万元/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236万元/吨,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4%。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400032号;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不得进行产权分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竞买人须为已进入玉环市级项目库的企业。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拍卖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资格采取资格前审模式,即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先提交经信部门的确认文件及相关材料供出让人资格审查,经出让人审查通过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土地竞拍。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与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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