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机务段厦门北客整所公务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ZJWD-SBQCWX-2022001)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机务段现就厦门北客整所公务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2.1福州机务段厦门北客整所公务汽车日常维修
2.2送修车辆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汽车类别 | 准载 人数 | 燃料种类 | 发动机 排量 | 数量 |
1 | 闽A27G1C | 江铃皮卡 | 轻型货车 | 5座 | 汽油 | 1.8T | 1台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3.2报价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不存在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4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报价人须具备应有《机动车维修许可证》,经营类别: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四. 技术和质量要求
4.1具有机动车维修资格和能力,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4.2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
4.3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4.4维修中,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五. 检验与验收要求
5.1车辆维修结束后,维修单位须填写“维修结算清单”,明确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并注明优惠事项,交招标方审核签字。
5.2招标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招标方应在“维修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招标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维修单位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单位不能给予合理答复,招标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维修单位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招标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或接车。
5.4维修单位向招标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维修结算清单”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并交招标方。
六. 质量保证要求
6.1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6.2维修单位应保证维修所用配件是全新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副厂产品或修复配件的,须事先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6.3维修单位应接受我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七. 出厂试验检测要求
汽车维修竣工时,在维修单位汽车维修点进行验收交接。所有维修项目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数量。合同期内(一年)维修费用总计不超过2.0(含税)万元。
八. 售后服务、质保期等要求
8.1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8.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8.3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8.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事故的,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修补或更换件应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至达到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九.报价方式
9.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7:00
9.2获取《报价函》方式:下载附件《报价函》。
9.3递交报价材料方式:报价人将报价材料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bcj1@sina.com邮箱。电子邮件名称注明:XX公司厦门北客整所公务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报价材料。
9.4报价材料内容:
序号 | 报价材料名称 | 报价材料要求 |
1 | 《报价函》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Word电子版1份 |
2 | 《营业执照》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4 | 《机动车维修许可证》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5 | 《资信证明》 | “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6 | 《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可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 |
7 | 《授权委托证明》(如有)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8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有) | 加盖公章的JPG或PDF格式1份 |
十.报价要求
10.1报价人提供的报价须符合《报价函》要求,报价费用包含项目全部费用。
10.2报价人提报报价材料,按照报价材料要求提报,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0.3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价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10.4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等相关要求。
10.5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十一.评审方法
11.1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
11.2以单份报价函合计不含税金额进行报价评审,单份报价函合计不含税金额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人。
11.3询价结果未达到询价预期目标,询价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十二.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机务段设备科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前横北路639号
项目联系人:付恩成
电话:0591-87055323/13655037490
接收报价函邮箱:sbcj1@sina.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机务段
日期: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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