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A-1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首开区1-8#楼水电安装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A-1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首开区1-8#楼水电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A-1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首开区1-8#楼水电安装工程;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本项目为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A-1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包含14栋厂房、2栋设备房、2栋门卫室;本采购项目为首开区1-8#楼水电安装工程,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5233996.20元,税率9%;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每标段成交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工程分包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首开区(1-8#楼)水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景观工程以及临水临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2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2.5安全目标: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内容或相关标准,不发生人身安全、机械设备等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
þ财务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þ业绩要求一:供应商近 3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供水、供电、水电安装、弱电安装合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安装部分金额需大于500万元的汇总表)。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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