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文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安亭镇百安公路160号6幢1层A区、2层、3层 | |
法定代表人 | 许莉艳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23-02-22 | |
注册资本 | 9,5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C9ACQF2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0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上报新实业有限公司 | 35.7895 |
2 | 上海安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7.3684 |
3 | 上海颛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526 |
4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15.7895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494.134401 | 净利润 | 494.134401 |
资产总计 | 9,265.922584 | 负债总计 | 260.056985 |
所有者权益 | 9,005.865599 | 审计机构 |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9-30 | 营业收入 | 147.506832 |
利润总额 | -79.507453 | 净利润 | -79.507453 |
资产总计 | 8,329.117956 | 负债总计 | 168.026667 |
所有者权益 | 8,161.091289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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