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我局于2025年9月25日办理了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土地级别 | 容积率 | 出让 面积 (㎡) | 出让 年限 (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方 |
G202511-1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安徽佳木包装有限公司以东,芜湖迅驰过滤器配件有限公司以南,园兴路以西,芜湖伟诚金属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北。 | 工业用地 | 按出让公告要求执行 | 一级工业用地 | ≥1.2 | 2818.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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