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永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
二、挂牌价(转让底价):1万元。
三、标的公司简况:福建永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时间为2011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区B区50#楼一、二层,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集成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喷涂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环保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光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组装、销售、租赁、维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产品、机械配件、涂装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汽车配件、劳保用品、日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600 | 600 | 30% |
2 |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 | 600 | 30% |
3 | 福建省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100 | 5% |
4 | 陈逢章 | 600 | 600 | 30% |
5 | 刘婷 | 100 | 100 | 5% |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5.1.内部决策: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简称招标集团)经营班子会议同意转让招标集团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福建省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绿色基金)召开绿色基金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同意转让绿色基金持有标的公司5%股权;福建省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6·18基金)召开6·18基金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同意转让6·18基金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
5.2.上级批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简称招标集团)经营班子会议同意联合挂牌转让招标集团、6·18基金、绿色基金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5%股权。
六、标的公司财务指标见下表:(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0月31日 |
总资产 | 5229.90 | 4177.58 | 3089 |
总负债 | 6993.29 | 6881.90 | 6419.87 |
净资产 | -1763.39 | -2704.32 | -3330.87 |
营业收入 | 4001.66 | 2595.11 | 109.49 |
利润总额 | -1428.23 | -1159.92 | -626.55 |
净利润 | -1173.02 | -940.93 | -626.55 |
注:2023年10月31日为财务报表数据,其他为审计报告数据。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229.53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招标集团持有标的公司的30%股权、6·18基金持有标的公司的20%股权和绿色基金持有标的公司的5%股权,合计55%股权(1100万股)联合转让。
七、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7.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8.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8.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各股东按新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受让方承诺同意一定期限内由标的公司偿还标的公司所欠招标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债务。
8.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8.5.受让方所受让标的公司55%股权对应的未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25万元须由受让方承担实缴义务,受让方承诺在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按新持股比例完成实缴出资义务。
8.6.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九、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十、竞买人报名
10.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7时。
10.2.竞买人资格:交纳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10.3.保证金
10.3.1.保证金金额:合计165.2万元。其中,竞价保证金0.2万元,注册资本实缴保证金165万元。
10.3.2.竞价保证金和注册资本实缴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和注册资本实缴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人资格。
10.3.3.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3181-2保证金。
10.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0.5.领取竞价文件
10.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10.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10.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和注册资本实缴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十一、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38902、87270835,监督电话:87810363
报名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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