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0457-3606896
供应商(乙方):塔河县鑫北山汽车配件装饰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新华街粮食1号楼107
联系方式:13234570001
六、合同主要信息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维修保养更换轮胎电瓶 | 1(份) | 7890.00 | 7890.00 |
合同金额: 78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玖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维修保养更换轮胎电瓶 | 1(份) | 7890.00 | 7890.00 |
合同金额: 789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玖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文献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塔河县公安局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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