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年汽车维修服务
招 选 文 件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选公告…………………………………………1
第二章 参选须知…………………………………………3
第三章 评审办法…………………………………………13
第四章 服务要求…………………………………………1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28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年汽车维修服务
第一章 招选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招选人: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汽车维修服务。
1.3.需求内容:招选人2024年所有车辆维修服务(非保险事故),下列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24小时故障维修、应急抢修、设备救援、配件更换等业务。
车辆信息:
序号 | 车辆 | 数量(辆) | 底盘品牌 | 上装品牌 | 购车时间 |
1 | 搅拌运输车 | 21 | 三一 | 三一 | 2019年 |
2 | 泵车 | 4 | 奔驰 | 徐工 | 2019年 |
3 | 车载泵 | 2 | 重汽 | 徐工 | 2019年 |
4 | 装载机 | 2 | 雷沃 | 2019年 | |
5 | 洒水车 | 1 | 东风 | 2020年 | |
6 | 电泵 | 2 | 徐工 | 2019年 |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
1.5.项目资金:概算约84万元,企业自筹。
1.6.维修质量:详见第四章。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2.维修Ⅱ类及以上资质。
2.3.参选人信誉状况良好。近两年内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凡近两年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1条及以上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参选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者,请在招选人发布公告的媒介网址下载招选文件,无需现场报名。
5.参选文件递交和开标要求
5.1.参选文件请于2024年 7 月 31 日15时00分前递交到宜宾建投集团11楼“建投云”集采中心开标室。递交参选文件前以转账的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到招选人账户,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招选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补遗公告。
5.2.开标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招选限价
6.1.按照招选人合同期限内自运混凝土总方量进行承包,参选人按 元/方进行报价。本项目招选限价8.4元/方(含13%增值税)。
7.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根据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
8.公告发布
本次招选公告、补遗、结果公告均在宜宾建投集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ybsjtjt.com)建投云集采中心”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溪路272号
联 系 人:罗先生(现场)15196997894
罗先生(招选文件解释)0831-8893125
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第二章 参选须知
参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8.4元/方(含13%增值税)。 |
2 | 报价要求 | 2.1参选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的为否决参选。 2.2参选人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参选文件出现两份及以上不同报价时,以最低价为参选价。参选人仅在参选文件内的报价有效,其他方式的报价均无效。招选人不再组织二次报价。 2.3报价不得有缺项,有缺项的视为参选人免费提供。 2.4报价保留小数点后1位。超过小数点后1位的数值无效(小数点后1位及之前的数值有效)。 |
3 | 参选保证金 | 3.1参选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2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 月31日下午14:50. 3.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3.4招选人账户: 开户名: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账号:20301201000007924 3.5在递交参选文件同时,参选人应将转款凭证回单提交给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招选人拒绝接收参选文件。 3.6参选本项目第一、二次招选活动并交纳了保证金的,若有意参选本项目第三次招选活动,保证金继续有效。 |
4 | 参选保证金退还 | 未中选参选人在招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招选人以转账形式无息退还至各参选人基本账户。中选人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退还时,各参选人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退款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此处收款收据为参选人开具,并非招选人开具的收据。 |
5 |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参选文件。 5.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 5.2.1明示不签订合同; 5.2.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选文件、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5.2.3因中选人自身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5.2.4未按中选通知书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3参选人在参选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的。 5.4参选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评标工作的。 |
6 | 参选保证金收据 | 参选人可于开标后到招选人财务开具收据。 |
7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中选人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限届满后,在10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无息退回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中选人基本账户。 |
8 | 参选文件组成 | 8.1资质文件 8.2商务部分; 8.3报价部分; 8.4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
9 | 参选文件份数 | 参选文件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
10 | 参选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标注 | 详见本章“参选文件”的要求。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章第3条关于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因参选文件编制不符合要求而否决参选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
11 | 参选有效期 | 参选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12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12.1参选文件递交前应缴纳参选保证金。 12.2参选文件递交时应同时向招选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 12.3参选文件的递送方式、时间、地点: 12.3.1递送方式:2024年 7 月 31 日14:10-15:00时现场提交。 12.3.2截止时间:2027年 7 月 31 日15:00时。 12.3.3地址:宜宾建投集团11楼建投云开标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清音路建投大厦)。 |
13 | 答疑会、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
14 | 招选文件及开标咨询 |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1-8893125,工作日9:00-17:00。 |
15 | 中选通知书领取 | 评审结果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期满后,中选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招选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1-8893125,工作日9:00-17: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溪路272号。 |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选项目。
1.2.有关定义
1.2.1“招选人”系指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服务的需求单位。
1.2.2“参选人”系指按照招选文件要求参加招选活动的单位。
1.2.3“中选候选人”系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向招选人推荐的合格中选候选人。
1.2.4“中选人”系中选候选人排序最高的且符合招选文件规定的中选条件的,向招选人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的单位。
1.3.合格的参选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3.1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资格条件;
1.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1.3.3向宜宾建投集团长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参选文件。
1.4.参选费用(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参选的有关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5.1利害关系参选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活动。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1.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参选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选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参选文件作为否决参选处理。
2.招选文件
2.1.招选文件的构成
招选文件是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和参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选文件用以阐明招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选参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服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参选文件主要格式;
2.2.招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招选人对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招选人对已发出的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ybsjtjt.com)建投云集采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参选人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招选人发布公告时应顺延开标时间。
2.2.3参选人认为需要对招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选人提出申请,但招选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参选人的申请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本次公开招选不组织答疑会,参选人对招选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可在本公告公开挂网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选人书面递交质疑,招选人认为有必要解释的问题或澄清将在本公告挂网后5个工作日内以招选文件补遗公告的形式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答复,该补遗公告的内容作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补遗书内容对参选文件的编制有实质性影响,招选人将顺延开标时间。参选人由于对招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选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选人自负。
2.3.2.招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参选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工作条件、维修车间、维修工具状况。参选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己承担。
2.4.参选文件的认可
参选人应充分理解招选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招选人,即表明参选人已经仔细阅读、调查和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了本招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参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组成:
3.1.1资质文件(实质性要求),参选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缺项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均按否决参选处理。
3.1.1.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3.1.1.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鲜章)
3.1.1.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每页盖鲜章
3.1.1.4参选人维修Ⅱ类及以上资质证明。
3.1.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1.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3.1.1.7.承诺函(盖鲜章);缺少该项、未盖鲜章、提供的承诺函不符合要求为否决参选。
3.1.1.8.参选人基本情况表(盖鲜章);缺少该项、未盖鲜章、提供的参选人基本情况表不符合要求的为否决参选。
3.1.2.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3.1.2.1维修报价 元/方,招标限价: 8.4元/方(含13%增值税)。
3.1.2.2参选人须具备合同完全履行能力,应将招选人需求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参选报价超过招标限价,按否决参选处理。维修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第2位及之后数值无效。
3.1.2.3.招选公告的方量仅供参考。维修计价只计算招选人自运方量,泵送方量不计。
3.1.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3.2.参选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3.2.1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招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参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3.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选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参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4.参选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项目的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3.5.联合体参选(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选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7.参选文件编制要求和装订要求(实质性要求)
3.7.1.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1参选文件份数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参选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类可以除外)。参选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本每页应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专家评审差错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7.1.2除参选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所递交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确有实质问题的错漏之处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7.1.3参选文件应编制有目录和连续页码,并标明各章节相对应的页码,以便评审专家能根据页码快速找到其相对应的章节和内容。
3.7.2.参选文件的装订要求
3.7.2.1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仅用订书钉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7.2.2参选文件应严格按照参选文件格式的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7.2.3参选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3.7.2.4参选人对按参选须知前附表8.1-8.4规定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加盖鲜章;
3.7.2.5修改的参选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3.7.3参选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参选文件递交时应装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盖公章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密封的参选文件无效,招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件一个包装。
3.7.4签字和盖章要求
3.7.4.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7.4.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参选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参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正本每页加盖参选人鲜章。
3.7.4.3参选文件格式中要求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而不委托代理人参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8.参选人在参选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选人将拒绝接受其参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3.8.1在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参选文件的。
3.8.2参选文件未按招选文件规定密封的。
3.8.3未提交参选保证金的。
3.8.4提交参选文件时未持前附表12.2要求的证件资料的。
3.8.9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8.6一个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交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3.9.参选文件的认可(实质性要求)
参选人应充分理解招选文件的全部条款内容,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招选人,即表明参选人已经仔细阅读、调查和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已经完全理解并同意了本招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参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10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因本项目不设报名且开标前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已经递交后不得修改和撤回。
4.开标和评审
详见招选文件第三章。
5.中选人
5.1中选人的确定
5.1.1招选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顺序依法确定中选人。
5.1.2中选候选人第1名确定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第1名有并列的,公示期结束后由招选人组织并列的候选人抽签决定中选人。
5.1.3若中选候选人第1名因故被取消中选资格,候选人第2名接受第1名单价的,可顺延成为中选人,若第2名不接受第1名报价,可征求第3名是否接受单价。
5.2中选通知书
5.2.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至招选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的,取消中选资格,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2.2中选通知书对招选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2.3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2.4.招选人向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后,双方即建立起合作关系,中选人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内进场,进场当日即无条件接受招选人车况并进行维护、维修。
5.3.签订合同
5.3.1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选文件和中选人参选文件的约定,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与招选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3.2中选人不得向招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招选服务费
招选服务费不单独报价,参选人在参选时综合考虑在参选报价中。中选后,中选人需支付(人民币)2000.00元招选服务费,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给招选人,招选人向中选人开具收款收据。
7.其他
7.1.参选人应自行考虑维修条件和质量要求,中选后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参选人应在分析成本和自身实力并考虑足够的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
7.2. 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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