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精河县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精河县汇众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精河县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373937000018089678
五、合同编号:11N01028925820221162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车辆维修/轮胎/车辆养护/汽车配件/汽车美容/蓄电池服务 | 详见附件 | 件 | 1.0 | 26000 | 26000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精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钟月
联系电话:15309905489
传真:/
地址:城镇和平东路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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